四千金玩转樱雪学院这是一首打油诗,也是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此类案件很多,但这个案子却有几点新鲜:①二人相识以及同居时间太短,②男方向女方送了为前女友购买的三金,并向对方转账一万元。③男方主动提出分手且要求女方退还财物。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案子。
2022年7月末,王先生与李女士通过网恋平台认识。后来,两人互相添加微信好友。2022年7月31日,两人见面,因聊天投机,开始同居并谈婚论嫁。
同居期间,王先生将原本为前女友购买的70余克三金给付李女士,并通过支付宝向其转款10000元。2022年8月3日,王先生提出分手。分手后,两人因三金及钱财产生争执,王先生遂于2022年11月起诉李女士,称其是以结婚为目的与李女士相识,依据民俗习惯向女方赠送的三金钱财,现双方已无缔结婚姻可能,要求李女士将三金及钱财返还。
李女士表示,三金和现金都是与男方谈恋爱期间赠与其的东西,不应当偿还。其与男方分手是被迫的,本案不是附条件赠与,三金不算是彩礼,所以不应当返还。
2022年12月6日,河南许昌魏都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判决李女士向王先生返还10000元并向原告返还70余克三金的同等价款。
为啥有这样的判决结果呢?法院认为:王先生给付的三金,属于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属于彩礼的一种。考虑到双方相处时间仅为4天,微信聊天中多次涉及彩礼事项,且10000元的数额较大,与三金的给付发生在同一天,可以推断出具有彩礼的性质,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缔结婚姻关系的条件不成就时,李女士应当予以返还。
“还能这么操作,前女友三金给现女友,同居几天腻了,提出分手,要回三金,下次这三金继续循环使用,金算盘啊!”
有网友表示:“男方提出分手,女方无过错,全返还不合适吧?做生意违约还不退定金,更何况结婚这种人生大事。”
说实在的,这种事情很难说得清。返回彩礼的话,一些网友会认为男子白嫖;不返回彩礼的话,女子四天就赚一万加三金,一些网友会认为女子有骗婚的嫌疑,毕竟日薪2500元加17.5克的金不是小数字。
固然这个案子已有定论,小编认为应该找到过错方比较妥当。固然分手是男方主动提出的,要是女方故意逼对方提出来的呢?另外,如果我们非要较真找出过错方,这会很难甚至有点不现实。因为他们的交往时间太短,同居时间更是短上再短。
双方肯定都会为自己辩护。另外,他们两人的私事很难有相应证据出现,再者说,感情这种东西也看不见摸不着。两人的交往时间太短,二人很难说已经有了感情。
既然没感情,他们为什么非要同居还要谈婚论嫁呢?这个问题只有他们才有能力来回答。一般来说,恋爱的双方通过一段时间的交流才能确定关系的走向。不难看出,本案的男女二人有点非同寻常。他们自相识到同床到分手只有几天的时间。
事出反常必有妖!至于“妖”在何方,这需要时间来判断。小编认为,只有认准了“妖”,相应处理才合理合情。
最后,小编认为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大于普通性,其参考意义很小。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相识几天就心甘情愿与你上床的美女比大熊猫还稀少。不管怎么说,未婚就上床的行为对女方的伤害要大一点。为什么呢?万一卵子非得过来配合令女方怀孕了,无论是生产还是流产,遭罪的可是她本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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