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荷娜老公伴随着《黄河大合唱》的旋律,一群员工一边吼着“年终奖,年终奖,我们在嚎叫,我们在嚎叫”,一边摇头晃脑,动作浮夸。
最近,一个“年终奖”版的《黄河大合唱》视频流传在网络上。低俗的歌词、夸张的表演,大多数观众看后不仅没有发出笑声,甚至想“咆哮”:“怎么能这样糟蹋我们的经典歌曲!”
事实上,这不是《黄河大合唱》第一次被恶搞。其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4月某卫视的一期节目——参赛选手以《黄河大合唱》为背景歌曲,配上浮夸的表演,最终获得四位评委的全票通过。
而仅在过去的一个多月内,就有十多段相关的恶搞视频,包括歌词篡改、年会乱舞、猫咪指挥、宿舍表演等形式,涉及学校、酒店、事业单位等。
在得知恶搞这一事件后,作曲家冼星海的女儿冼妮娜表示:“我父亲是用血和泪来写的这部作品,代表我们中华民族之魂、不朽之作。严肃的音乐不可以这样来调侃。他们这样恶搞,我觉得是忘本。”
1月28日是《黄河大合唱》词作者光未然去世16周年的日子,看到不少主流媒体相继发声保卫经典,光未然的儿子张安东表示:“我们大家一起团结一心保卫黄河,保卫《黄河大合唱》,这也是对他最好的追念。”
一首《黄河大合唱》,交织着家仇国恨,抒发着卫国豪情,既有“中华民族的儿女啊,谁愿意像猪羊一般,任人宰割”的悲戚,更有“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的壮志,被誉为“民族危亡时刻奏响的时代最强音”。
1939年初的一个晚上,冼星海去看望因骨折在休养的青年诗人光未然。在交谈中,光未然和冼星海谈起了自己渡黄河时的经历。光未然的一番描述,让冼星海胸中奔腾激荡,想与光未然再一次合作。
光未然也按捺不住创作的冲动,尽管躺在病床上,一连五天口述了400多行诗句,写出了长诗《黄河吟》。并立即找来冼星海,在窑洞里朗诵了这首长诗。
而冼星海创作的时候,写上几句,就抓上一把白糖放到嘴里,然后又飞快地写下一串音符。就这样冼星海拖着病体,靠着二斤白糖,熬了6天6夜,在1939年3月31日,完成了这部不朽的经典之作《黄河大合唱》。
2006年,电影《闪闪的红星》被网友“胡倒戈”恶搞为《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在第12届青年歌手大赛的策划座谈会上播放。
这段时长9分36秒的短片,所有画面都出自1974年由八一电影制片厂摄制的故事片《闪闪的红星》。
其中,演员对白、配音及影片字幕全部被篡改,片头“八一电影制片厂”也变成了“八七电影制片厂”。原本一心想参加红军的小英雄潘冬子,在短片中却整日做明星梦,希望挣大钱。
近些年,各种“抗日神剧”、“宫廷戏说”、“名著改编”层出不穷,一些红色经典也莫名被恶搞中招,涉及《国际歌》、《东方红》、《地道战》、《闪闪的红星》、《铁道游击队》等。
对于这些以更加娱乐化、喜剧化、无厘头化的方式,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经典,在看过、笑过、点赞过之后,我们是否会考虑到它们背后的深刻含义、它们所代表的时代与历史、它们所承载的一众创作者的血泪与希冀?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深入,人们开始用新时代语言去解构过去。无论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抑或是时代更迭中所凝聚而成的历史瑰宝,都在以一种当代人更乐于接受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
当代,泛娱乐化所创造的一些恶搞表演,确实能逗乐他人,更容易被人们接受,但其形式和内容往往没有底线。以恶搞经典作品的形式取乐观众,既不是传承经典,也绝非艺术再创作。
娱乐有娱乐的底线,调侃经典作品、愚弄历史记忆,既超出了娱乐的边界,也亵渎了艺术的神圣,根本无法传递会心的笑声。正如人民网评论写道——娱乐有边界,恶搞分对象,不是所有娱乐都该鼓励,更不是所有的元素都可恶搞。
纵观各种报道,恶搞《黄河大合唱》不仅堂而皇之出现在某些公司年会上,还出现在幼儿园、中学、大学等教育机构的晚会上,甚至登上了电视荧幕。我们不难发现,这类恶搞经典的表演往往生发于集体,是经过众人意见达成一致而产生的。
恶搞表演所涉及的一众演员、评委、观众,都会在潜意识中接受这种行为,但这种表演所收获的掌声与欢笑一定是廉价的。而往往由于我们的“集体无意识”,这类表演也更容易被模仿传播。
有时候,对历史的全新解读是一种进步,较好的例子有《国家宝藏》等。但更多时候,其所引发的,是对历史的曲解、亵渎,甚至是遗忘、篡改。我们的无所谓、无意识,绝不该向历史正义下手。
“不懂自己出生前历史的人,永远是个孩子。”对待先辈们燃烧生命谱写的历史,抱持温情与敬意是最起码的要求。历史里不仅有先辈的奋斗,更维系着我辈的过去和未来;经典作品承载着的不仅是艺术创作的高峰,更有民族的兴衰和荣辱。尊重历史、尊重经典,其实就是对自己的尊重,对未来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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