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哪些非常冷门的历史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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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30 8:11:18 | 【字体:小 大】 |
妖后邪皇如果因肉类腐坏而发生食品中毒事故,致人死、伤、害等后果的,必须把变质的食品焚毁。否则,肇事者与相关官员要一起连坐,依据《盗》法论处。
而唐代的律法在吸收了汉代律法的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对行为人是主观还是过失的情况做了较为详细的划分。
如果自己把毒肉拿去食用致死的,就按过失杀人罪处置;如果先有害人之心,故意给长者食用,而导致其死亡的,依谋杀尊长罪论处;如果是故意给卑幼奴贱者食用而致人死亡的,则依故意杀卑贱罪处置。
可见唐代对食物安全问题的规范,也是要求十分严格的,对于情节严重者,都直接上死刑了。
宋代的经济十分繁荣,所以商品交易也很频繁,而食品中掺假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原来现在的js所用的伎俩,都是古代玩剩下的了)。
像手工业啊,商铺啊,还有其他服务性的行业相关人员,必须要加入行会,而且要登记在册,方便管理,否则是没有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
(所以那些穿越过去宋代觉得就可以开大酒楼的那些yy少年们,可以醒醒了。)
值得一提的是:行会组织负责品控,行会首领则作为担保人,评定物价和监察商人们的不法行为。
所以说,古人很早就对食品安全产生了重视,而且还针对食品安全制定了许多相应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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