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有听着咱唱歌2022年4月29日12时24分,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发生一起
(1)涉事房主、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14人被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3)湖南省住建厅原厅长、长沙市住建局局长等6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1、对该事故检测单位(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撤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警告、罚款3万元。
2、对挂靠人(汤俊)撤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罚款3万元。
你单位涉嫌在2021年8月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时使用虚假职称人员,以欺骗手段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本机关于2023年5月25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向我厅提交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表》,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2021年10月13日,我厅公告2021年第9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湘建许可〔2021〕418号),你单位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你单位在本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中,提交的二级结构注册工程师汤*非你单位实际受聘人员。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表,证明你单位将二级结构注册工程师汤*列入与申请资质相关的主要检测人员名单;
证据二:关于2021年第9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湘建许可〔2021〕418号),证明你单位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证据三:调查(询问)笔录及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聘用合同,证明汤*承认与你单位签订了虚假劳动合同,并改由你单位缴纳社保用于申报资质;
2023年7月3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湘建执罚先告字〔2023〕39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时使用虚假职称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撤销你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开户行:长沙银行高信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查明,你在湖南湘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聘用协议,证明你与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签订了虚假劳动合同;
证据二:微信转账记录截屏,证明你收取了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支付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费;
证据三: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承认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到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并收取挂靠费。
2023年6月27日,本机关依法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湘建执罚先告字〔2023〕40号),告知你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你在湖南湘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撤销你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开户行:长沙银行高信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4月12日,包括涉事房屋在内的31户家庭旅馆为恢复营业,以一户700元的价格(涉事房屋正常费用约为1.2万元左右),委托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该公司两人到现场,一人在楼下收钱,另一人仅带相机上楼拍照,8个小时就完成31户所谓的“现场检测”,并通过复制粘贴、编造数据、冒名签字,形成“合格”报告。就是这样批发式低价揽活、赤裸裸造假的公司,一路绿灯取得合法资质。
经调查认定,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出具的79份检测鉴定报告全部造假。
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仅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下,使用3人资格证书非法“挂证”,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对涉事房屋现场检测造假,没有使用任何设备和仪器,对标准规定的房屋结构体系、地基基础、材料性能和承重结构等26个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没有进行结构安全验算,用该公司原有模板数据,编造检测结果和虚假报告;报告审核、批准等文书签字,均通过使用挂证人员电子签名形式造假。
湖南长沙这起事故带给我们的教训非常惨痛,而事故的真相更加触目惊心,我们根据官方报告梳理了一下事故的细节。
事发前30分钟,房屋的设计师龙天恺来到现场查看,发现房屋变形严重,已经出现了倒塌的征兆。龙天恺告诉房主,房子特别危险,不能再住人了。房主吴奇生不听劝告,并未想着撤人,而是提出要加固房子。
事发前5分钟,面临重大倒塌风险,有人大喊“赶快走,楼房要塌了!”但房主吴奇生还说“没事”,拒不听从劝告,仍未立即通知撤离,错失了屋内人员逃生、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的最后时机。
涉事房屋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安置区一期,紧邻长沙医学院北门。房屋共八层(局部九层),建筑面积1401.3平方米,一层至六层用作出租经营,事发时有餐饮店、奶茶店、私人影院、旅馆等5家经营单位,七层至八层用于房主及其家人自住。
2022年4月28日20时许,涉事房屋二层餐饮店工作人员发现东侧一混凝土柱及附近墙面瓷砖脱落、抹灰开裂、根部混凝土被压碎,钢筋暴露并弯曲;
29日10时15分,二层一根支顶槽钢(2019年7月因二层混凝土柱出现裂缝,房主自购2根槽钢进行支顶加固)严重变形(图1),与墙面间隙约50毫米(图2);
12时19分,一层与二层圈梁的东南角外墙面掉灰,砖头裸露并往外挤,外墙开始变形,现场邻居和村民小组长劝说房主吴奇生撤人,但劝阻无效;
12时21分,二层餐饮店东侧墙壁发出异响,天花板及东侧外墙有物体掉落,店长随即催促店内2名工作人员、3名用餐人员离开;
事发后涉事房屋共埋压63人,其中在校大学生50人、商户员工和其他社会人员11人、房主及家人2人。
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样、实测,并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试验、倒塌模拟计算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违法违规建设的原五层(局部六层,下同)房屋建筑质量差、结构不合理、稳定性差、承载能力低,违法违规加层扩建至八层(局部九层,下同)后,荷载大幅增加,致使二层东侧柱和墙超出极限承载力,出现受压破坏并持续发展,最终造成房屋整体倒塌。事发前,在出现明显倒塌征兆的情况下,房主拒不听从劝告,未采取紧急避险疏散措施,是导致人员伤亡多的重要原因。
调查认定,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及有关部门存在集中治理部署迟缓简单应付、日常监管相互推诿回避矛盾、排查整治不认真走过场、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房屋检测机构管理混乱、自建房规划建设源头失控等问题。涉事房主和有关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事故调查组按规定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和涉嫌腐败等线索及相关材料,及时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涉事房主吴治勇、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双富、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居民龙立勤等1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委员、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原副主任陈文浩,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吴桂英,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胡忠雄在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该事故的发生是问题长期发展积累的结果,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党委和政府等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胡衡华同志在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担任长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和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担任长沙市委书记期间,对党中央部署的违法建筑整治、房屋安全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陈文浩同志在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先后担任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和湖南省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省长期间,组织推进湖南省、长沙市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不力,对相关部门未有效履行职责等问题失察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吴桂英同志自2021年2月担任长沙市委书记以来,对开展房屋安全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视不足,履行长沙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胡忠雄同志在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担任长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对长沙市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推诿塞责、对涉事房屋违法违规加层改建行为监管查处不力等问题失察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分别给予胡衡华同志、陈文浩同志、吴桂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胡忠雄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62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谭晶,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望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周正茂,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乌山中队中队长(金山桥中队原中队长)冷经科,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刘万全等4名公职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对该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长沙市、望城区党委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区相关部门其余58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
给予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鹿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给予长沙市委常委、秘书长(长沙市望城区委原书记)刘拥兵,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长沙市望城区委原书记)孔玉成,长沙市望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孔令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给予湖南机场管理集团机场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长沙市望城区委原副书记、区长)范焱斌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伟胜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熊建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国务院及住建部:对三层及以上城乡新建自建房,依法依规实行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
房主的贪婪狂妄,检测公司的虚假数据,相关部门层层失守、监管失控,共同酿成了这起惨烈的事故。
国务院及住建部接连发文:对三层及以上城乡新建自建房,依法依规实行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此外,针对检测机构,住建部接连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检测行业正式大改。
最后,引用应急管理部此前会议中的一段话:安全事故不能止于查找直接原因和事故追责,必须深入剖析责任不落实、监管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方面深层次问题,督促各方切实吸取教训,推动整改到位,防止重蹈覆辙,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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